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邢台劳特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公众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邢台劳特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邢台劳特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经济开发区(西区)永昌路3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加600万元。2.总占地面积:原项目面积不变;3.主要设备:淘汰厂区现有熔炼炉8台,新增电弧炉8台(4用4备),淘汰氢氧化铁燃气梭式窑,改为电加热梭式窑;4.主要产品为:处置利用废催化剂产生的有价金属,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处置利用废催化剂10000吨。5.工艺流程及技术方案:废铂、废钯金催化剂由湿法富集工艺变更为火法富集工艺;6.淘汰厂区现有300万大卡天然气导热油炉+蒸汽发生器及1t/h天然气蒸汽发生器,改为两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及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5HQi_HwZQ7JO5MwXCjIPA
提取码: bt8d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等公众。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
(3)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附件1。
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邢台劳特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诚
联系电话:19912088500
邮箱:xingtailaotesi@126.com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经济开发区(西区)永昌路3号
评价单位:河北汇蓝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32966658
邮箱:1461764276@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4日。
邢台劳特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2日